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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2017年9月29日,曲江文旅發布晚間公告稱,9月28日,公司控股股東的母公司西安曲江文投與西安曲江新區管委會、華僑城集團、華僑城西部投資、曲江文化控股簽訂附生效條件的《增資擴股協議》。
《增資擴股協議》中約定,華僑城西部投資本次增資對價為113.58億元,其中86.39億元為新增曲江文投注冊資本,剩余人民幣27.19億元計入曲江文投資本公積。增資完成前后曲江文投注冊資本及股權結構如下:
增資擴股完成后,曲江文化控股對曲江文投的出資額為人民幣83億元,出資比例(持股比例)為49%;華僑城西部投資對曲江文投的出資額為人民幣86.39億元,出資比例(持股比例)為51%,從而間接控制曲江文旅已發行股份的51.66%,曲江文旅實際控制人將由西安曲江新區管理委員會變更為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2017年6月19日,華僑城集團與西安市政府簽訂全面戰略合作協議,項目覆蓋曲江新區、西咸新區、未央、碑林、蓮湖等多個區域。在此背景下,曲江新區管委會和華僑城集團于2017年6月19日簽署了《西安曲江新區管理委員會、華僑城集團公司投資平臺及合作項目戰略合作框架協議》。
2017年6月29日,華僑城西部投資、曲江文化控股、曲江文投簽署了《華僑城西部投資有限公司、西安曲江文化控股有限公司關于西安曲江文化產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增資擴股框架協議》,華僑城西部投資擬對曲江文投增資并取得51%的股權,成為曲江文投的控股股東。
曲江文投的全資子公司曲江旅游集團為曲江文旅的控股股東,持有曲江文旅已發行股份的51.66%。本次增資完成后,華僑城西部投資通過曲江文投、曲江旅游集團間接擁有曲江文旅的權益將超過曲江文旅已發行股份的30%,從而觸發全面要約收購義務。因此,根據《證券法》和《收購辦法》,華僑城西部投資應當向曲江文旅除曲江旅游集團之外的其他所有持有上市流通普通股(A股)的股東發出全面要約。本次要約收購不以終止曲江文旅上市地位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