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發布《特色小鎮評定規范》,為特色小鎮評選立規矩
該《規范》提出了特色小鎮“1+X”的評定指標體系。其中“1”為共性指標,由功能“聚而合”、形態“小而美”、體制“新而活”等三大指標構成;“X”為特色指標,由產業“特而強”和開放性創新特色工作指標構成。
范穎華 2018-01-10 17:20:55
范穎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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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規范》提出了特色小鎮“1+X”的評定指標體系。其中“1”為共性指標,由功能“聚而合”、形態“小而美”、體制“新而活”等三大指標構成;“X”為特色指標,由產業“特而強”和開放性創新特色工作指標構成。
范穎華 2018-01-10 17:20:55